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14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14年) 第五十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条令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11月26日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同时废止。 第四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