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01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01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训练,可以参照本条令执行。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