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0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副科级以下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职务晋升训练或者一级警司以下警衔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升训练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业务、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等。职(等)级内晋升,训练时间不少于10天。跨职(等)级晋升,训练时间不少于40天。
副科级以下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职务晋升训练或者一级警司以下警衔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升训练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业务、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等。职(等)级内晋升,训练时间不少于10天。跨职(等)级晋升,训练时间不少于4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