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01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训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条令。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