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四章 警容风纪 第二节 行为规范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警容风纪 第二节 行为规范 第四十九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有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等影响警容形象的行为,不得随意席地坐卧。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