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十四章 健康保护 第二百零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二百零四条 第十四章 健康保护 第二百零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开展预防传染病等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公安民警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二百零三条 目录 第二百零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