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十三章 安全防范 第五节 火灾事故防范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一百九十三条 第十三章 安全防范 第五节 火灾事故防范 第一百九十三条 重点防火单位和重要防火场所应当制订消防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第一百九十二条 目录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