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组织公安民警进行实弹射击训练,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合理选择和设置射击场地;
加强现场安全检查,配备专职安全人员,严密组织射击区域安全警戒和观察;
加强枪支弹药的技术检测,防止枪支故障和弹药失效;
实弹射击训练时佩戴个人安全防护器材;
训练结束后统一组织验枪,彻底清查枪支和剩余弹药,防止枪支、弹药丢失,排查安全隐患。
合理选择和设置射击场地;
加强现场安全检查,配备专职安全人员,严密组织射击区域安全警戒和观察;
加强枪支弹药的技术检测,防止枪支故障和弹药失效;
实弹射击训练时佩戴个人安全防护器材;
训练结束后统一组织验枪,彻底清查枪支和剩余弹药,防止枪支、弹药丢失,排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