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十三章 安全防范 第二节 执法执勤安全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十三章 安全防范 第二节 执法执勤安全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严格在办案区开展办案活动,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一百六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