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六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应当依法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