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中介机构信息披露 第三十五条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中介机构信息披露 第三十五条 中介机构应当制作并保存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包括出具专业文件所依据的资料、尽职调查报告以及相关会议纪要、谈话记录等。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