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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三、

三、 半年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二) 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的中文名称及简称,外文名称及缩写(如有); 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姓名、职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三) 债券存续情况 (四)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1、 企业应当在半年度报告中按照“二、年度报告”中“(四)1、2、5”项相关要求披露。 2、 企业报告期末资产抵押、质押、被查封、扣押、冻结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的,应当披露相关情况,并分析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3、 企业应当披露截至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金额以及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五) 财务信息 (六) 备查文件
(六) 目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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