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 四、
四、 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信息披露的特殊要求
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企业应当以简明清晰的文字,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除按照本编制要求“二、募集说明书格式及内容要求”相关规定外,还应当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截至报告期末企业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等财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