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四章 面试考官管理 第十九条 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面试考官管理 第十九条 担任面试考官前一般应当参加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专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培训后,经考试考核合格的颁发面试考官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