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一章 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面试工作。 第三条 面试工作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委托省级以上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 组织实施面试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面试方法、实施步骤与流程、考场设置要求、面试题本命制与管理以及面试工作人员职责等。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