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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交易中心或其工作人员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投标文件内容、评标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信息,由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对招标人泄密的追责条款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