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六章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六章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交易中心或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要求履行交易现场服务保障、全过程记录、异常行为提醒、违法线索报告等职责,或者代行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监督… 第四十条 交易中心或其工作人员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投标文件内容、评标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信息,由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参照《中华人… 第四十一条 交易中心或其工作人员协助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由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对串通投标的追… 第四十二条 交易中心或其工作人员伪造、篡改、擅自销毁现场记录,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由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第四十三条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现场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