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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交易中心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下列异常行为,应当进行提醒:

接受抽取后,未按时进入评标区;

未按交易中心要求存放电子设备;

在评标区擅自使用电子设备对外联络;

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者评标工位;

评分计算错误,或者对客观项评分不一致;

其他违反评标纪律的异常行为。

对前款第(一)至(四)项情形,交易中心应当提醒评标委员会成员遵守评标纪律。对第(五)项情形,交易中心应当提示招标人作出处理。

交易中心应当及时向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通报评标专家异常行为及提醒后的改正情况。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4年第26号),将异常行为纳入专家履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