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第五节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五节 第四章 运行安保措施 第五节 托运枪支弹药 第六十五条 无枪支运输许可证件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不得接收托运枪支弹药。 第六十六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托运的枪支弹药时应当: 第六十七条 托运的枪支弹药在装卸期间实行专人全程安保监控,在运输途中应当存放在旅客接触不到的区域。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