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节 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节 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航空安保培训的部门或委托的机构、教员和课程应当符合《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的要求。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