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三章 勤务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勤务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航空安全员执勤日志制度,记录飞行的安全保卫情况。 航空安全员应当在飞行结束后填写本次飞行的执勤日志,并在执勤结束后将其提交值班备勤部门妥善保存。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