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2008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航空安全员应当对飞行中的航空器驾驶舱采取保护措施,监护驾驶舱门,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和与飞行无关的物品进入驾驶舱。
除下列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飞行中的航空器驾驶舱:
机组人员;
正在执行任务的民航局或者地区管理局的监察员或委任代表;
得到机长允许并且其进入驾驶舱对于安全运行是必需或者有益的人员;
经机长同意,并经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特别批准的其他人员。
除下列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飞行中的航空器驾驶舱:
机组人员;
正在执行任务的民航局或者地区管理局的监察员或委任代表;
得到机长允许并且其进入驾驶舱对于安全运行是必需或者有益的人员;
经机长同意,并经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特别批准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