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2017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2017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违反本规则第七条第二款,在航空安全员飞行值勤期间,安排其从事其他岗位工作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