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08年) 第四章 节能措施 第二十六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08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节能措施 第二十六条 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