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08年) 第九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