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三条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须为被审计公共机构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