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有计划地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予以扶持。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