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要求 第八条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要求 第八条 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要求适用于并表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处置集团。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