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 第七条 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开办矿山企业的单位,凭批准的文件向登记管理机关填写采矿申请登记表,并领取采矿许可证。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