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第五十二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