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打破地区、部门分割和封锁,建立和完善平等竞争、规则健全的全国统一市场;

按照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统筹规划、协调和建立生产资料市场、劳务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企业产权转让市场等,促进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完善;

发布市场信息,加强市场管理,制止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