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第二章 企业经营权 第十三条 企业享有投资决策权。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企业依照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权以留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向国内各地区、各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投资,购买和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可以向境外投资或者在境外开办企业。 第二章 企业经营权 第十三条 企业享有投资决策权。 企业依照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有权以留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向国内各地区、各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投资,购买和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可以向境外投资或者在境外开办企业。 第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