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第二章 企业经营权 第二十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2011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企业经营权 第二十二条 企业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侵犯。 对于非法干预和侵犯企业经营权的行为,企业有权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申诉、举报,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