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199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承包上交国家利润的形式有: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

微利企业上交利润定额包干;

亏损企业减亏(或补贴)包干;

国家批准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