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2011年)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由于厂长工作上的过错,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区别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二、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2011年) 二、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由于厂长工作上的过错,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区别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二、 没有不可克服的外部原因,连续两年完不成国家指令性计划;(2011年1月8日删除)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