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六章 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八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1987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八条 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