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计划申报 第十条 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计划申报 第十条 各省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本地区建设项目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报送建议计划要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推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