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2004年) 6. 加大家畜传染源管理力度。 五、 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一) 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2004年) 疫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各有关地区要将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没有实现防治工作目标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6. 加大家畜传染源管理力度。 五、 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一) 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疫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各有关地区要将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没有实现防治工作目标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