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具备境外丰富的债券发行经验,或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债券、持续信息披露一年以上的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和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可申请在限额内分期发行债券。境外非金融企业法人申请限额内分期发行债券的,应遵守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