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章 债券交易 第十七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债券交易 第十七条 以债券为质押进行回购交易,应办理登记;回购合同在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