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2004年) 第九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200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中央结算公司接到批准文件后即可确定债券交易流通要素,同时通知同业中心。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于收到发行人交易流通公告的第二个工作日向市场参与者公布以下信息,并于第三个工作日办理债券的交易流通: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债券交易流通的文件; 债券交易流通公告; 债券交易流通要素;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公布的其他信息。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