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是指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本办法所称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是指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企业建立的依托卫星定位系统技术的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监控体系,包括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部级平台)、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省级、地市级、县级)监管平台、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社会化监控平台。

联网联控系统各级各类平台的考核管理应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