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章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办法及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政府监管平台、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及社会化监控平台的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客运车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照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月度考核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年度考核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月度考核表(道路运输企业) 4.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年度考核表(道路运输企业)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