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2004年) 1. 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2004年) 1. 1. 政府领导、齐抓共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合作,加强协调,立足本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发挥各自优势,推动防治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