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2004年) 4. 大骨节病。 五、 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2004年) 五、 4. 大骨节病。 五、 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将防治工作纳入病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研… (二) 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防治工作。 (三) 强化法制,严格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盐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防治地方病的地方性条例和部门规章,加强法制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使防治工… (四) 拓宽投资渠道,落实防治经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规划要求和防治工作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防治专项经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地方病防治事业… (五) 加强机构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时,要将地方病防治机构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考虑,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改革和调整地方病防治机构… (六) 加强科学研究,开展国际合作。 要坚持科研为防治工作服务的方针,针对防治工作中的难点和关键环节,组织技术攻关,力争有所突破。要进一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及时跟踪和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引进先进…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