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2013年) 坚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大力发展带动就业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一批形式多样的小型微型企业,重点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到2020年,累计吸纳500万失业矿工、林区失业工人、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及失地农民再就业。支持农牧资源丰富城市发展农牧产品深加工,鼓励森工城市依托特色林下资源发展食用菌、山野菜等绿色食品加工业。引导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优势明显的城市发展纺织、服装、玩具、家电等消费品工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落实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完善服务体系,营造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坚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大力发展带动就业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一批形式多样的小型微型企业,重点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到2020年,累计吸纳500万失业矿工、林区失业工人、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及失地农民再就业。支持农牧资源丰富城市发展农牧产品深加工,鼓励森工城市依托特色林下资源发展食用菌、山野菜等绿色食品加工业。引导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优势明显的城市发展纺织、服装、玩具、家电等消费品工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落实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完善服务体系,营造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专栏3 吸纳就业产业重点培育工程

矿区吸纳就业产业培育工程:利用矿区现有厂房和设施,大力发展纺织、服装、食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每年重点支持100个吸纳就业项目,到2020年,累计培育发展10000个小型微型企业,解决矿区150万失业矿工再就业。

林区吸纳就业产业培育工程:依托林区丰富的林木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农林产品深加工及生态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每年重点支持50个吸纳就业项目,到2020年,累计培育发展3000个小型微型企业,解决林区50万失业工人再就业。

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再就业工程:结合棚户区改造工程,以集中连片棚户区为重点,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和产业项目,到2020年,累计解决200万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再就业。针对万人以上规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吸纳就业产业集聚区;针对千人以上规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重点扶持可以充分吸纳回迁居民就业的企业;针对千人以下规模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发展,加大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失地农民再就业工程:加快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非农产业,每年重点支持100个农民创业产业项目,到2020年,累计培育发展10000个乡镇企业,解决100万失地农民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