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1—2015年)(2011年) ——以《航道法》为重点,着力推进航道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力争出台《航道法》,并做好配套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充分利用地方立法资源,加快制定地方性航道法规和政府规章,形成比较完善的航道管理与养护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的政策研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促进航道管理与养护科学发展。

——以《航道法》为重点,着力推进航道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力争出台《航道法》,并做好配套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充分利用地方立法资源,加快制定地方性航道法规和政府规章,形成比较完善的航道管理与养护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的政策研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促进航道管理与养护科学发展。

——制定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运河通航标准,修订《内河通航标准》、《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制定内河航标、电子航道图、沿海航道养护等技术规范;制定航道养护分类定额,不断完善航道技术标准和养护定额体系。

——加强航道管理与养护制度建设,制修订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制度,完善通航建筑物及航电枢纽管理制度,推动航道管理与养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