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1—2015年)(2011年) ——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航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航道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逐步建立以中央和省两级为主、相对集中管理的模式,建立适应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的省级航道管理机构。加强航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研究,探索内河、沿海主要干线航道管理新模式。

——根据航道的公益性本质特性,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强化航道管理机构的专业化养护。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明确市场准入条件。

——研究解决制约枢纽通航的重大问题,逐步建立通航建筑物运行考评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研究推进干线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