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2013年) ——坚持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既要统筹推进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共性问题,又要针对不同发展态势和产业结构特点,指导并支持各地探索各具特色的调整改造道路。
——坚持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既要统筹推进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共性问题,又要针对不同发展态势和产业结构特点,指导并支持各地探索各具特色的调整改造道路。
——坚持调整产业结构与完善城市功能相结合。既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又要加强城区老工业区改造,优化城市内部空间布局,全面提升城市功能。
——坚持市场取向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发挥政府导向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制约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问题。
——坚持自力更生与国家扶持相结合。既要鼓励老工业基地挖掘内在潜力,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自力更生谋发展,又要加强国家政策扶持,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依靠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