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201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评审采取实名独立打分和投票制。按照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六类指标,根据各指标的创新性要求逐项评分,每类指标满分为100分。